合肥万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新增家电注塑件生产项目调试公示-九游j9
合肥万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新增家电注塑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保设施于2020年3月25日已全部建成。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区玉兰大道与桥湾路交口
竣工日期:2020年3月25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5日
联系人:陆洪生
电话:13382509966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年增200万件家电注塑零部件。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冷却循环废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nh3-n、石油类等。冷却循环废水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办公生活污水、车间保洁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涂胶、真空成型、烘干废气以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三个注塑车间分别设置可移动式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涂胶、真空成型、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系统进行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废气排放经处理后可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去,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厂内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注塑机、水冷冷却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通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液)体废物
(1)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固废。办公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统一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在2#车间南侧危废临时储存场所内暂存,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合肥万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